重點摘要
本文提出,下載量甚少的應用程式也有機會透過「應用程式隱形業務模式」賺取可觀收入。文章將這種模式與廣告、應用程式內購買及付費應用程式作比較,但未解釋其具體運作方式。
開發者需要將目光放在下載量以外,才能建立應用程式業務。
乍聽之下,這似乎是個好主意。許多成功的應用程式開發者長期以來一直這樣說。
那麼,他們這樣說究竟是甚麼意思?
如何在不必為下載量費心的情況下建立業務?
95% 的應用程式開發者目前透過以下其中一種策略賺取收入:
透過廣告獲利——這是應用程式創業者最青睞的獲利方式。應用程式開發者將廣告聯播網的 SDK 整合至應用程式中,創業者便可按廣告的瀏覽次數獲得報酬。
透過應用程式內購買獲利——應用程式內購買迅速成為備受青睞的獲利方式。許多應用程式開發者推出免費應用程式,並在其中限制功能、放慢進度,或顯示令人厭煩的廣告。如果用戶希望消除這些限制或干擾,便可在應用程式內付款。妥善設計的應用程式內購買機制確實相當有效,能為應用程式創業者帶來可觀的收入。
透過付費應用程式獲利——隨着愈來愈多應用程式將程式內購買列為首選獲利策略,這種策略正逐漸失去吸引力。
上述三種策略的成效都相當不錯,事實上,許多應用程式開發者已透過應用程式內購買的獲利策略賺取數百萬的收入。
然而,上述所有策略都有一個問題:每種策略要取得成功,都必須滿足某個特定條件。
如何透過現有的應用程式獲利模式取得成功
廣告——應用程式創業者若要透過廣告賺取可觀收入,應用程式的下載量至少需要達到 100,000 次。而且,單靠下載量並不足夠。大多數應用程式很快便會流失大部分用戶,用戶留存率及參與度指標都偏低。廣告收入取決於使用次數,因此,如果應用程式流失用戶或參與度偏低,就無法帶來收入。舉例而言,我最近協助一家遊戲工作室推廣他們的應用程式。雖然我們透過應用程式商店優化(ASO)、Facebook 廣告及其他渠道增加了下載量,但這些遊戲的用戶留存率非常低。該應用程式每天獲得接近 3,000 次下載,卻在第 2 天已流失 95% 的用戶。
應用程式內購買——這種獲利方式的盈利能力最強,同時亦最難做好。即使是大型企業,也會投入巨額資金,對應用程式內購買流程進行 A/B 測試,嘗試增加購買人數。這種策略亦依賴特定類型的用戶來賺取收入。遊戲能夠吸引被稱為「鯨魚」的用戶時,才可透過應用程式內購買賺取真正可觀的收入。這些用戶會花費大量金錢購買虛擬貨幣,以便在應用程式或遊戲中快速推進進度。事實上,大多數應用程式創業者尚未具備足夠成熟的能力,去識別這些「鯨魚」用戶並培養他們,從而賺取高額收入。
付費應用程式——討論這種策略的意義不大,因為眾所周知,整個應用程式商店正朝着免費增值模式發展。應用程式創業者正在尋找其他賺取收入的方法,而非向用戶收取下載費用。
引入應用程式的隱形獲利方式
因此,有公司決定改變這種情況,並開始與其他幾位創業者合作,建立一種業務模式,讓應用程式創業者即使下載量不高,也能賺取可觀收入。
我們將這種模式稱為「應用程式隱形業務模式」。
這種業務模式基本上讓應用程式創業者即使下載量不高,也能賺取可觀收入。應用程式創業者亦毋須為廣告聯播網、用戶參與度、留存率,以及其他應用程式所面對的種種問題費心。
這種業務模式確實能改變遊戲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