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劵是政府資助中小企以科技來提升生產力的計劃。合資格企業最多可以申請3個項目而獲得合共最多20萬的資助。每個項目一般應在12個月內完成。申請企業只能夠在同一時間向科技券計劃提交一份申請書。企業完成較早前獲批的項目及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後,方可提交新申請。而同一個項目並不能申請政府其他的資助。
申請資格:
香港登記,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最少一年,而該業務在提交申請時須與申請項目相關;符合政府訂明的中小企定義,在本港僱用少於100人的製造業企業,或在本港僱用少於50人的非製造業企業。
資助發放方法:
成功申請後會發放最多3分2的資助,及後在計劃完成後2個月內,在資助網站上登入並提交有關完成的證明文件就會發放最後的資助。
需提交以下文件以證明計劃的完成
項目最終報告,當中指明項目已經完成,並載有項目開支摘要及項目成果;
項目成果證明(例如顧問報告、交付收據、照片等);
經申請企業核證的每個開支項目的付款收據正本或副本。收據上的付款人名稱必須與申請企業名稱相同;
如核准資助額超過五萬港元,須向創新科技署提交由獨立審計師編製的經審計項目支出表;
如核准資助額為五萬港元或以下,申請企業須提交最後支出表,並聲明該最後支出表準確無誤,且所有開支均符合資助協議所載的規定。創新科技署有權就最後支出表進行詳細核查。
https://www.itf.gov.hk/l-tc/TVP.asp